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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资讯

    知识产权局上线新的业务系统,有网页版,客户端和移动端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分类:知识产权资讯 浏览数:0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2023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的通知》,并决定于2023年1月11日开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整合优化专利电子申请、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专利事务服务、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等多个业务系统。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支持网页版、移动端和客户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注册用户登录后,可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提交专利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电子接收专利局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缴纳专利费用,办理专利法律手续及专利事务服务等业务。


    专利业务新系统


            为配合“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开通,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1月9日至26日对相关系统进行升级。升级期间办理专利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开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

           1月11日12时,开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和使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继续办理此前已经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和PCT电子申请网提交的在线电子申请业务。

           访问地址(复制网址粘贴到浏览器):https://cponline.cnipa.gov.cn/。

           终端环境要求:运行在匹配的操作系统上的Firefox 88及以上版本、使用Chrome内核的主流浏览器(含Chrome 54.0及以上版本、360浏览器9.0及以上版本、Microsoft Edge 100.0及以上版本、Opera 90.0及以上版本)。


           2. 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

           1月11日12时,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用于发布通知公告、完成注册登录和扫码认证等业务。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可在苹果AppStore、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下载。也可通过网页地址扫码下载(复制网址粘贴到浏览器):https://resources.cponline.cnipa.gov.cn/gapp/download/qrcode/index.html。

           移动设备环境要求:ios 11及以上版本或android 6.0及以上版本以及鸿蒙操作系统。


           3. 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

           1月11日12时,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客户端是安装在本地终端环境上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以继续办理此前已经在CPC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和CEPCT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业务。

           下载地址(复制网址粘贴到浏览器):https://cponline.cnipa.gov.cn/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

           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终端配置要求及兼容性: 终端最低配置为CPU 1.0 GHz以上、内存4GB以上,客户端程序安装所需硬盘空间不低于2GB。


           4. 启用WORD转XML编辑器工具

           1月11日12时,启用WORD转XML编辑器工具,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使用该工具编辑生成XML格式的国家专利申请文件,也可以使用该工具将WORD或WPS格式的申请文件转换为XML格式的国家专利申请文件。

           下载地址(复制网址粘贴到浏览器):https://cponline.cnipa.gov.cn/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WORD转XML编辑器”。

           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兼容性:设备需装有MS Office 2010版以上或WPS Office 2015版以上的文本编辑器。


           5.办理专利业务

           1月10日0时起,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停止用户注册功能。1月10日12时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系统及其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停止服务;1月10日17时起,PCT电子申请网站、CEPCT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案卷提交功能停止服务;1月10日21时起,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CPC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案卷提交功能、电子签章通知书请求功能、电子签章通知书在线验签功能停止服务。

           对于在线电子申请办理专利业务的用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用户注册信息后,1月11日12时至26日0时期间,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前发文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临时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答复通知书或提交其他文件;1月26日0时至8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暂停服务;1月26日8时起,“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恢复全部业务办理,可接收尚未下载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

           对于电子申请客户端办理专利业务的用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用户注册信息后,1月11日12时至26日0时期间,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前发文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通过原电子申请客户端(CPC、CEPCT)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后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1月26日0时至8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暂停服务;1月26日8时起,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恢复业务办理,可接收和下载尚未下载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

           对于电子方式提交新申请或其他文件,1月11日12时至26日0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专利复审请求、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并接收国家申请的“电子申请待处理回执”或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电子申请回执”;1月26日8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以收到国家申请的“电子申请回执”、受理通知书或者“拒收回执”等。

           对于纸件方式提交新申请或其他文件,专利局受理部门正常接收。系统切换期间专利局受理部门接收的专利纸件申请,暂停发出受理通知书。


           6. 办理专利费减备案

           1月9日0时起,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停止办理费减备案业务,1月11日12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费减备案,用户提交的费减备案请求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费减备案公共查询”查看审批结果。


           7. 办理专利事务服务

           1月10日0时起,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停止用户注册功能,1月20日21时起,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停止服务,1月26日8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专利事务服务相关业务,包括:各类证明文件和文件副本、专利文档查阅复制、优先权电子交换、文件和业务专用章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


           8. 办理缴费

           对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上缴费用户,1月11日12时至16日0时,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链接的原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缴费服务办理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上缴费业务,1月16日0时至26日8时,网上缴费暂停服务。1月20日20时至21日2时期间,暂停专利费用信息网上补充服务,1月21日2时起,可继续在专利费用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关业务,1月25日0时起,专利费用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停止服务。1月10日0时至11日12时,专利收费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暂停用户注册功能,1月25日0时至26日8时,专利收费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暂停服务。1月18日至25日,暂停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各代办处收费窗口缴费。

           特别提醒:在业务停止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对已到缴费期的专利自动延期,请缴费人提前安排缴费计划,尽量减少在1月16日至26日系统升级切换期间缴纳费用,期间可通过银行、邮局汇款缴纳费用。

           1月26日8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缴费相关业务,包括:网上缴费、电子缴费清单、票据服务、费用查询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各代办处收费窗口恢复办理缴费业务。


           9. 办理互联网证据存证

           1月11日12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开通互联网证据存证服务,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该服务保存与专利审查相关的互联网电子证据。


           请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及社会公众根据上述内容,合理安排好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在此期间如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8925512551,或直接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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